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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6日,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,我市发布《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,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,全市将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新标准。
通知明确,各缴存单位应按照职工2024年度(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)月平均工资核定2025年度缴存基数。缴存基数上限为南昌市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,即29589元。新设立企业可在5%—12%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7102元(含单位、个人部分),下限260元(含单位、个人部分)。
同时,通知明确,此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业务均通过网上渠道申报办理。缴存单位应按单位性质规范填报《缴存基数核定表》和《年度缴存清册》(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后,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。各缴存单位应在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集中办理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申报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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