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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通报“小米车主撞死4人亮贫困证”,莫让假证明成司法公正的“绊脚石”

    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8-19 11:44:00    

2025年2月11日13时53分,28岁王某驾驶蓝色小米轿车沿临颍县滨河路由西向东行驶,行至临颍县滨河路与经七路交叉口东约300米处时,贸然越过黄实线强行超车,与白色本田轿车发生碰撞,事故导致四人死亡、两人受伤。

此后,受害者家属在接受采访时透露,事故发生后,肇事司机始终称自己没钱,其代理律师在刑事庭审时拿出证明,称肇事司机家庭贫困,希望从轻处理,这一细节引发网络哗然。

8月18日,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,网传的“贫困证明”为王某所在村支部书记李某碍于情面私自开具,仅表述了王某一贯表现及其“家庭经济一般,事故发生后为赔偿受害人已倾尽全力,现家庭经济困难”,并非“贫困户”证明,目前,已对李某给予停职处理。(据8月19日红星新闻)

一场惨烈的车祸夺走了四个鲜活的生命,其中还包括两名十几岁的孩子。受害者家庭之一的儿子死亡,幸存的儿媳重伤,一岁多的孙女轻伤,原本幸福完整的家瞬间支离破碎。王某驾驶时速133公里,强行越线超车,不只是漠视交通法规,更是视他人生命如草芥,其行为引发了无数网友的强烈愤慨,等待他的只应是法律的严惩和舆论的谴责。

因此,当其律师在庭审中拿出所谓的 “贫困证明”,试图要求从轻判决时,才会掀起舆论的巨浪。

人们不禁要问,贫困证明真能成为从轻处罚的 “免罪符” 吗?如果贫穷可以成为减轻罪责的理由,那岂不是在宣扬 “谁穷谁有理”?这显然与我们追求的法治精神背道而驰。

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基石,不会仅因个人的财富多寡而偏袒或歧视,而应在法理情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。任何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责任,王某的恶劣行径已严重危害公共安全,试图用贫困来博取同情、减轻惩罚,本身就是对法律尊严的挑战。

更让人疑惑和气愤的是,王某驾驶的小米 SU7 是众人皆知的中高端车型,售价并不低廉。能负担起这样的消费,却在肇事后面临赔偿时拿出 “贫困证明”,这样的反差实在让人难以信服。这份证明究竟是如何开出来的?是否存在造假、走后门的情况?这些疑问不解决,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就会打折扣。

好在当地政府及时发布了通报,澄清了所谓 “贫困证明” 的真相,原来这份证明并不具备法律效力,而是村支部书记李某私自开具的“人情证明”。李某作为基层组织负责人,本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,却不核实具体情况,不了解案件的社会影响,乱开虚假证明,不仅扰乱了基层社会管理秩序,也可能对司法公正造成干扰。

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,伪造或违规出具证明文件的行为,可能面临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,所以,李某仅接受停职处理的行政处分是不够的,既然违法了,就要承担法律责任,也算是上上法律课长长教训,不要再犯这种帮人开“假证明”的愚蠢错误。

这一事件也暴露出,部分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的流程存在严重漏洞。贫困证明是关乎政策公平的重要文件,若因人情随意开具,势必滋生权力滥用和社会不公。相关部门必须以此为契机,深入排查,看看还有没有其他“证明” 被滥用的情况,完善证明出具制度,加强审核监管,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

王某的律师如果未进行基本核实,或明知证明内容虚假或来源不正规,仍然提交法庭,则可能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和职业规范,损害司法公信力,给自身带来职业风险。这对律师行业也是个提醒:辩护的底线是法律和事实,而非不择手段的“卖惨”策略。

无论如何,“贫困证明”都不能成为司法公正的“绊脚石”。王某开车不守法,给他人造成如此严重的伤害,就必然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。不积极赔偿受害人,反而妄图通过耍小聪明、找关系、开假证明来减轻处罚,无疑是打错了算盘。法律的威严不容亵渎,任何试图钻法律空子、干扰司法公正的行为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只有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,才能告慰逝者、安抚伤者,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尊严。

来源:极目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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